为了促进我省高等学校特色数据库资源建设,丰富和展示我省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资源建设成果,我厅决定于2009年5月开展高等学校特色数据库建设优秀成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自建的特色资源数据库。成果可以个人或集体名义申报。
1、凡属申报评奖范围内的成果,每人只能申报1项(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或主持的1项集体成果)。成果制作软件、规模大小、题材、应用环境、运行平台不限,但必须在文档中详细说明。
2、两人以上合作的成果,应以集体名义申报。集体成果原则上至多只能确定5人为主要研究者。
3、凡我省高校人员与校外人员合作的集体成果,必须是我省高校人员任主持人,且征得合作者同意后,才能由我省高校申报。
4、以单位署名的成果,原则上以署名的单位申报,个别情况经署名单位同意,也可以主要参与者集体的名义申报。
6、已获得省教育厅以上单位科研成果奖的成果不再参评。
3、主要内容必须原创,不得抄袭;引用他人部分,必须详细注明。
1、申报人在申报时,须按要求填写《海南省高等学校特色数据库建设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式三份。
2、申报成果一经正式受理,不论是否获奖,均不得要求退出,申报资料一律不予退还。
3、参评成果由各高校图书馆统一受理、筛选、推荐上报。
4、各高校上报成果请于2009年 4月 30日前报送到海南省高校文献信息中心(海南大学图书馆内),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小会,电话:66196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