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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在全省11所高校图书馆之间开展馆际互借服务的通知
    2015年04月08日 00:00

为了有效满足我校师生教学科研的文献需求,充分利用全省高校图书馆的纸本馆藏,海南省教育科研数字图书馆将于2015年4月1日启动全省馆际互借服务,现将有关服务规则通知如下:

1. 服务对象:持一卡通借阅的读者(儋州校区除外)

2. 馆际互借服务范围:读者在本馆图书不能满足借阅需求的情况下,可向省内其他10所高校图书馆: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海口经济学院、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海南科技职业学院、海南工商职业学院、海南省委党校提交馆际互借申请,借阅这10个图书馆的中外文纸本书刊。

3.馆际互借服务时间:2015年4月1日起

4、全校师生免费获取馆际互借服务,不用承担物流费用。

5. 借阅册数和期限要求:申请馆际互借的读者每次可借阅文献3册,借期1个月。从本校图书馆馆际互借处办理完借阅手续时开始计时。不续借。

6.申请馆际互借的读者须遵守文献借出馆有关规定,如遇特殊情况,外借图书不论到期与否,借出馆有权随时索回。

7.申请馆际互借的读者应按时将书刊归还到本校图书馆馆馆际互借处。如发生逾期、遗失、损坏图书等情况,按借出馆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8.馆际互借服务使用方法:

(1)登录海南省教育科研数字图书馆主页http://www.area.5read.com/

(2)检索图书,找到所需的具体图书(本馆无此书),点击书名进入图书的详细信息页面,在右边“获取资源”栏目下点击“馆际互借”。

(3)在“海南省教育科研数字图书馆馆际互借规则”页面中点击“我接受”,视为同意并遵守服务规则。

(4)填写申请表单:请读者如实、仔细填写本人的联系电话、姓名、借阅证号、E-mail,方便本馆馆员及时联系。

(5)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

(6)等待本馆馆际互借员的通知,得到通知后,前去取书。(7)借阅期1个月,到期归还至本馆馆际互借员处。

9.馆际互借咨询联系电话:66268450,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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