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畔讲坛第128期:南海问题的起源、发展与南海维权
海南受权管辖南海,是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处在面向东盟的最前沿。党中央赋予海南建设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因此,深刻理解南海的重要地位、了解南海问题发展的历史轨迹、把握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的南海形势、研判我国在南海和南海问题上面临的挑战,并提出相应的因应之道,应当是海南建设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的应有之义。
2019年11月22日晚上,中国南海研究院海洋法律与政策研究所所长、法学博士闫岩做客湖畔讲坛第128期,讲述:“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建设——南海问题的起源、发展与南海维权”。
讲座围绕四个方面的问题展开:一、南海概况;二、南海沿岸国和域外国家到底在争什么?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给南海带来了什么?四、南海形势近年来的发展。
首先,闫博士介绍了南海争端的概况。南中国海,简称南海,其自然海域总面积为350万平方公里,中国拥有主权的南海海域约为210万平方公里。目前,南海争端主要集中在对我国南沙群岛主权归属上。南海争端分为几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中国、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和中国台湾,一共是五国六方对我国南海岛礁的主权归属争端,梳理了目前我国南海岛礁被各国占领的情况;第二个层次是争端国在这些有争议海域进行得油气资源开发、渔业活动、海域更名、海洋科考等单边活动;第三个层次,是域外国际势力的参与干涉,加剧了南海争端的复杂性。如美国、英国等国家以南海航行自由的名义在我国领海内屡次进行的军舰 “无害通过”及其他科考与军演行动。
争端的由来,首先是地缘政治因素,由于南海诸岛的战略价值与通道战略价值,在全球化的今天日益彰显,使得南海成为大国博弈的重要地区;其次是广袤的南海富有的生物资源、油气资源与矿产资源,使得南海毗邻国及域外国际势力参与到资源争夺中来;另外,殖民主义和大国争霸造成了历史遗留问题,即日本侵占南海在战败后,1951年由美国主导的“旧金山和约”,未言明南沙群岛等领土的归属,使得其他觊觎者故意误读为其为无主之域;而导致争端的最大原因,是1982年生效的《联合国海洋公约》,其明确规定:深海大洋海床底土及其资源为“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确认了12海里的领海和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制度,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内资源拥有主权权利。但“专属经济区制度”忽略了一些海洋国家对某些海域的历史性权利因素,客观上导致了海洋邻国对海洋权益的争夺。其第121条岛屿制度,关于岛屿定义的模糊性,带来更多的歧义与争端。在巨大资源前景的诱惑刺激下,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纷纷伺机在南沙夺岛占礁。菲律宾陆续占据了费信岛、中业岛等8个南沙岛礁,马来西亚则侵占了弹丸礁、南海礁和光星仔礁等。
无论南海争端如何复杂,中国始终坚守一贯的南海主张,包括四个方面:(一)中国对南海诸岛,包括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拥有主权;(二)中国南海诸岛拥有内水、领海和毗连区;(三)中国南海诸岛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四)中国在南海拥有历史性权利。1948年2月“南海诸岛位置图”无可争议地说明了当时的国民政府在二战后收复南沙群岛、中国拥有对南海的主权范围。闫博士为大家展示了1946年的历史文献,其记载的中业舰收复南海诸岛,并在中业岛、南威岛上立主权碑的照片。
接下来,闫博士分析了南海形势近年来的发展,以及当前南海形势的特点,即中国塑造南海局势主动权。2002年各国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南海局势整体平稳,2009年越南、马来西亚提交外大陆架划界案使得局势升温,争端国力推南海问题“国际化”,加上2009年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调整,到2013年菲律宾提出“南海仲裁案”,导致局势持续升温。2016年“南海行为准则”磋商重启并进入“快车道”,中国逐渐主导磋商进程,但是美日澳等域外国家介入力度加大。
最后,闫博士总结说:面对复杂的南海终端,作为主权国的国人,无论是研究做学问,还是维权务实,始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了解各国在南海争的是什么,才能做出明智的因应之道。
图书馆馆领导、法学院部分老师等近200位师生前来聆听了这场讲座,并展开了热烈的交流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