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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地公告
    关于开展海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社科普及工作考核评估的通知
    2017年12月01日 00:00

海口、三亚市社科联,各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

根据《海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琼社科〔2014〕29号)关于社科普及基地社科普及工作考核评估的具体要求以及省社科联年度工作安排,定于12月份对社科普及基地开展社科普及工作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估。现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内容

依据《海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普及基地在组织领导、阵地建设、管理制度、社科普及活动、社会效益等五个方面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二、考核评估对象

省社科联2014年认定的8家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

三、考核评估方式

为了解普及基地真实情况,保证考核评估质量,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评估组将听取普及基地社科普及工作汇报,实地考察社科普及设施,查看社科普及活动(包括计划、总结、资料、图片等记录)台账,对照考核评估内容逐项打分,最后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评估意见。省社科联根据考核评估组意见以及普及基地3年多(2014年10月以来)开展活动的情况,给出考核评估的综合意见。

四、相关要求与说明

(一)考核评估结果分四个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5—79分为合格;64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二)考核评估结果为合格以上的普及基地,将继续命名为“海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普及基地,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海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的称号;对评估为优秀等级的普及基地将择时予以表彰通报。

(三)海口、三亚市社科联加强对考核评估工作的业务指导,督促所属普及基地做好考核评估前的准备工作,积极协助做好本次考核评估工作。

(四)接受考核评估的普及基地要准备好以下材料:1.普及基地社科普及工作汇报材料;2.社科普及基地管理制度及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3.开展社科普及活动有关文字、图片资料、小册子等;4.新闻媒体、网络对普及基地活动宣传报道等;5.有关社科普及活动获得的奖励、证书等;6.其他加分(对于积极组织参与省社科联组织开展的社科普及活动等其他有重要影响或社会效应的普及活动酌情加分)等相关材料。

(五)各普及基地要严格依照《海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考核评估表》的内容逐项检查对照,准备好相关材料。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扣除该分项全部分值。

联系人:郭乐新

附表:1.《海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考核评估表》

2. 2014年认定的8家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名单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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